关于四川养麝研究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2018-11-9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6月15日,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四川养麝研究所自主开展了四川养麝研究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委托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四川养麝研究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8年11月8日在四川养麝研究所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四川养麝研究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四川养麝研究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施工单位四川省都江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养麝研究所、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恒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四川养麝研究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四川养麝研究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四川养麝研究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四川养麝研究所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四川养麝研究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四川养麝研究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